美国加州发出双酚A(BPA)违规通知
发布时间 : 2019-04-02 浏览次数 : 2853 次
BPA于2015年5月11日被列入加州65法案有害物质清单。根据加州65法案的规定,从2016年5月11日起,任何产品如可能导致BPA暴露风险,均需张贴“清晰合理”的警告标签。目前,已有企业因产品违反相关规定而收到官方发出的违规通知,并有可能面临诉讼风险。
全球部分国家/地区BPA管控要求
国家/地区
管控要求
美国加州
将BPA列入CP65清单,需符合法案对产品的高风险暴露、标签的要求
中国
不可用于婴幼儿食品容器
欧盟
食品接触塑料的BPA迁移量应小于0.6mg/kg食物模拟物,且未来拟将该要求收紧至0.05mg/kg
BPA不得用于生产PC婴儿奶瓶
法国
2015年1月1日起,所有食品接触材料禁止含有BPA
比利时、丹麦、瑞典等
三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中禁止含有BPA
加拿大
将含BPA的PC婴儿奶瓶列为危险产品,禁止使用。
美国缅因州、明尼苏达州等
三岁以下儿童用食品接触产品中禁止含有BPA